2013年湖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2)
二、选调范围
(一)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
(二)湖南省2008年至2011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务期满、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四)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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