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2)
二、分类笔试科目:
湖北省近年来都保持自身笔试特色,即分类安排笔试。今年在之前的基础上对考试科目的划分进行再细化,使考生能更清晰的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并合理拟定备考计划。以下以表格形式呈现考试安排,方便考生查看:
标准 | 具体描述 | 笔试科目 | 综合成绩计算 |
分类 | 报考省直机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区,全省乡镇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系统,省监狱系统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 1、普通职位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2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
2、遴选选调生职位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 |||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 | 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公安基础知识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 |
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 | 《军事综合知识测试》 | 基层专武干部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军事综合知识测试÷军事综合知识测试满分×2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
湖北省针对特定招录对象的特点,实行单独命题。今年,取消了定向从优秀村主职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中专门单独命制的《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题。而在针对一些行业和职位的特点,增加其他的专业科目测试:同去年一样,对报考公安警察和森林公安警察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测试》笔试科目;对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加试《军事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科目。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还可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环节,增强职位适应性。
三、拟招录人数逐步趋稳,总数有所下滑
部门 年份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省直机关 | 134 | 194 | 226 | 204 |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区 | 3369 | 1795 | 2639 | 1164 |
全省乡镇机关 | 1862 | 1500 | ||
省以下垂直管系统 | 756 | 602 | 1076 | 860 |
省监狱系统 | 275 | 254 | 306 | 358 |
公安机关 | 463 | 713 | ||
森林公安机关 | 42 | 113 | 77 | |
村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乡镇机关 | 309 | 200 | ||
全省机要(保密)及安全机关 | 92 | |||
总数 | 4626 | 5512 | 5073 | 4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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