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渝北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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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4月9日
为全面推进我区中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中职教师师资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其中: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32名,重庆市统景职业中学1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渝北区2013年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至4月9日,报考者登录网址http://www.cqsjhzx.com/bm/,在线报名。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者于2013年4月8日—4月9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渝北区教委人事科(渝北区两路街道渝航路228号,联系电话:023—67815472、67813597)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时,报考考生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往届毕业生: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盖章)、④《渝北区2013年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2013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院校盖章)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③《渝北区2013年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毕业院校盖章)。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低于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4月12日上午到渝北区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