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五、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成绩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每类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奖荣誉证书、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等。以上提交的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34846、53528414。
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