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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苏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2)

2013-03-14 17:39  |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19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笔试

  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六、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2013年5月中旬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得分;按照考生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三)体检

  根据选聘数量,按1∶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

  2013年5月下旬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在“红色盐阜网”(http://www.hsyf.gov.cn)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公示情况,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市、区)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察的人员中择优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八、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盐城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91829、88198705。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盐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5-12380)。

  盐城市到村任职大学生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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