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招聘42名中小幼教师(3)
(六)考察(政审)
由人社局、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选岗资格。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七)公开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于2013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到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选岗时间为2013年7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
选岗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职位信息,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到海陵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本人现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和岗位,选岗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因参加选岗人员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放弃选岗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空缺岗位(学科)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泰州市海陵人社网、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按照《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证件不全者,不予录用。新招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如再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被聘用的新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陵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教师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委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一经核实则取消考生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23-86229649(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23-86998279(海陵区教育局)。
六、本简章由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8791(人社局)
0523-86998278(教育局)
网址: 泰州市海陵人社网 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教育网 http://www.tzhl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