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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选调公务员简章

2013-03-21 16:47  |  浙江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3年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报名时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3月25日9:00—3月30日18:00

  改报时间:3月31日12:00—16:00

  准考证:4月17日—4月19日

  笔试时间:4月20日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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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划和职位

  江苏省委政法委从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为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省综治办、省依法治省办、文字综合职位的应是科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省综治办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依法治省办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法律及相关专业;

  2.熟悉依法治省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文字综合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报考信息化管理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现职级副调研员以下;

  2.科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调研员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管理和运用专业技能;

  4.具有3年以上机关信息系统规划、实施及项目管理经验。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3月25日9:00—3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在南京市设立考区。报名后,及时上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省委政法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3月31日12:00—16:00登陆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7日—4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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