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合川银监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笔试
1.报名初审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1∶3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并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八、考察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合川银监分局组织考察,并对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crlsb.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合川银监分局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监管辅助岗位工资1600-2000元,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按招聘程序由合川银监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合川银监分局负责解释。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