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龙海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3名(2)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的,依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又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加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资格复审:龙海市教育局将对进入体检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生若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体检对象确定原则进行递补。
复审合格的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龙海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rs.longhai.gov.cn/)和龙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lhjy.org/)公布。
体检对象公布后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报送材料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报龙海市公务员局资格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代码14、15合并同一岗位),依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七、其他
1、教师资格证要求:根据闽教人[2013]12号文件规定:“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3)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取得职业学校或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教师岗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在聘用之日起两年以内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2、服务最低年限: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报到手续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定服务协议,不签服务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开形式:体检对象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龙海人事人才网及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招考工作由龙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解释。
5、报名咨询电话:6531041
附:2013年龙海市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龙海市教育局
龙海市公务员局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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