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公告(2)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2 日--4 月5 日(早上8:30—中午11:30,下午2:00—17:30)。
报名地点: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宝鸡分校院内(宝鸡市金台区宝中路副1号,市区乘1路、3路、7路、8路、36路、38路、40路、43路、48路公交车在西关站下车)。
应聘人员按公布的资格条件,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三张一寸正面免冠照及岗位其他专业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地点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经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准考证。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发〔2012〕105号)规定,同一岗位招聘,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5:1,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教育专业岗位以及专业紧缺急需引进的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知识,分值100分。其中教育理论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以师范院校现行教材为准);教育法规知识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3: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对于因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参加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具体实施。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鸡教育网和宝鸡市人社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聘用
拟招聘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考生在宝鸡教育网和宝鸡市人社局网查询。
咨询电话:0917—3260328
0917—3260181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 鸡 市 教 育 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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