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芜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公告(2)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经县领导组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芜湖县质监站办公室。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领证地点:芜湖县质监站办公室(领证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收费票据)。
(三)面试时间: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同时3年内每月增发生活补贴(大学本科学历1000元/月,研究生学历1200元/月),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2、住房。5年内用人单位提供公租住房,个人按规定交纳房租(6元/月*平方米)、物业、水、电、气等费用;
3、家属就业。家属为省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随调至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待业或在企业工作的家属,安排从事社区服务或推荐到企业工作;
4、子女入学。子女可就近安排入学(具体按《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法人及员工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执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自动离职者,所领取的生活补贴必须如数退还,且房租费按市场价补齐。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和考试成绩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3—2567819,监督电话:0553-8912365。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县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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