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推荐课程:2013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高分辅导基础精讲班、冲刺课程、专业课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8人、幼儿园教师56人(详见《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师范类限制。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现在城阳区登记注册幼儿园工作的在职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报考:
(1)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有1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截止2013年7月31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科学历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