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57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周一)8:30—15:00
报名地点:柯桥华联国际商贸城B幢四楼浙江省轻纺人才市场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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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上半年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调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选调岗位表》)。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本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共15家。
所有招聘单位均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15个医疗卫生机构105个岗位共招聘257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计划招聘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卫技类工作人员234名、非卫技类工作人员18名、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
1.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归国人员,但不包含全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2013年毕业生);
(2)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本系统事业编制人员除外)。
2.选调对象限绍兴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上述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13年9月底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凭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应聘的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3.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对具有博士学历或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选调的部分岗位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各单位、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要求以《招聘、选调岗位表》为准。
(五)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认定,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医学类专业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考试的专业条件要求相匹配。
2.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为准,时间计算到2013年4月8日。
3.户籍。报考人员的户籍,以2013年4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相对应的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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