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鲤城区“三招”创新事业单位招考工作
近日,鲤城区完成摸底统计工作,拟于6月份举行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此次招考创新举措,招考呈现亮点。
一是放宽户籍限制。为了更好地引进人才,本次招考综合类和卫生类考生户籍条件由以往泉州市放宽到福建省。
二是规定服务期限。为了避免人才流失、降低行政成本,除《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情况外,从今年起,我区事业单位新招考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在5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向区外调动。
三是降低行政成本。为落实李克强总理在3月26日国务院廉政会议上提出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精神,本次招考统筹考虑各招考事业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及其主管部门所辖总编制数、在编总人数、岗位设置情况,并与编制部门进行沟通后,压缩各单位上报的招考计划,重点补充缺编人数较多、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急需的部门,今年我区拟招考招聘20个单位(主管部门)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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