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选)聘中小学教师78人公告(3)
面试时,对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由考生当场抽签,随机确定分组进行。
(五)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参加选聘的考生,依据面试最终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纪工委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4、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选)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经开区人才劳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3818879 张老师
3、监督投诉电话:
0551-63679097、63679058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网(www.hetda.gov.cn/rsldj)及人才中心网(www.hjqrc.com)。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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