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公告(2)
(二)参加遴选人员将填写好的《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传真到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报名。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情事,呼和浩特海关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1.所在市、旗县人事局或组织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
2.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如非考试录用为公务员人员,请出具所在旗县人设局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4.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
5.报考要求具有审计或财务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职位,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6.个人奖励证书或文件。
7.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工作证。
(三)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15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负责,审查结果于4月22日—26日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五)拟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及以上。否则视情况减少遴选人数。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无指定用书和复习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统一汉语制卷,汉语答题。
(三)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
(四)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
(六)笔试成绩查询:参加遴选人员可于笔试15个工作日后登录呼和浩特海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海关,面试有关事项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原始件,接受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 :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与面试成绩一并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六、体检
遴选人员体检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考录体检的标准,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呼和浩特海关组织进行。
八、公示
呼和浩特海关将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遴选人员至少需在当地海关工作5年。
咨询电话:0471- 6982910、6982916
传真:0471-698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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