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公告(2)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拟录取者将在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四、录用待遇
1、人员性质为劳务合同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留用签订正式劳务协议,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具体工资待遇可在报名时面议。
2、签订正式劳务协议后,由单位承担其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专职教师资格及再教育培训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661939、13851069958
联系人:缪源
单位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南路588号(京信电子公司斜对面)
邮编:224005
盐城市安监局网址:http://ajj.yancheng.gov.cn
本公告由盐城市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