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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乳山市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2013-04-23 11:57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按职位分别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评委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并在乳山政府网公布。

  (七)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研究任用

  1、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干部任用意见。

  2、对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任职一年。

  4、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称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

  四、有关待遇

  1、试用任职期间,执行乳山市副科级领导干部工资、保险等待遇。

  2、乳山市以外考入的,若配偶随迁乳山,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按同类性质安排工作;属企业、中介组织的,推荐到相关单位工作。市财政每年给予住房补贴2万元,连续发放3年。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拔工作咨询地点:乳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工作电话:0631—6651958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简章由乳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1日

  乳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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