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合肥市肥西县招聘统计工作人员公告(3)
五、体检和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县统计局网、肥西县人社局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下发录用通知,县统计局与录取人员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
七、其他
1、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1—68841907
县统计局0551—68852850
2、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1—68841189
3、有关信息请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县统计局网、肥西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肥西县人社局
肥西县统计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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