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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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4日17:00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中专、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当年毕业的学生,下同)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符合要求的岗位,但报名前须已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六)应聘卫生类护理、医师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七)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必须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也可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九)应聘人员除以下人员外,须为招远市生源(指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招远)或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下同)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我市紧缺专业卫生类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中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定向由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仅限于烟体[2013]12号文件中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的优秀运动员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