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泰安市规划局规划展览馆招聘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各类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电工证》(电气管理岗位)。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及报到证均为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簿将首页及带有本人信息的页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照片
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名字)。
3、体检前提供
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②已就业或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组织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标准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招聘启事由泰安市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