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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潍坊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3-04-25 12:55  |  潍坊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考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判定,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百分制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宣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文字工作岗位考试分笔试和写作,按笔试成绩占20%、写作成绩占8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40元、面试(写作)考务费为70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第二孵化器主楼815室。

  咨询电话:0536—8786675。

  附件:1、《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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