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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济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3-04-29 11:20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县干部队伍实际,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公开选拔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选拔镇(街道)行政办公室副主任20名。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年龄在40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工龄,任科员职务或相当于科员职务满一年以上,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以上职位报名条件中的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党组织集体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低于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4、业绩评价。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数量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业绩评价范围人员。根据《2013年济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得分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示3天。

  按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选拔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得分在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公布。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试题全市统一分类命制、统一选派考官。

  6、领导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全市统一组织。

  按照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10%、40%、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选拔数量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并在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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