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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章丘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3-04-29 11:23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市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2名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共12个。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1、共青团章丘市委副书记1名

  要求28岁以下,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龄,任科员或相当科员职务满一年以上。

  2、章丘市两泉三河五湖水系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部副主任1名

  要求3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龄,任科员或相当科员职务满一年以上。

  3、章丘市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职8名(其中30岁以下4名)

  要求40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龄,任科员或相当科员职务满一年以上。

  4、章丘市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职2名

  要求30岁以下,非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龄,任科员或相当科员职务满一年以上。

  以上各职位报考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章丘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和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低于10:1时,相应核减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资格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可以进行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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