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商河县公开选拔副局级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县干部队伍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21名副局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共21个。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属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任科员职务或相当于科员职务满一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一)20名副局级干部职位:
1、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2名;
2、县直部门副局级干部8名。
要求38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工龄。
(二)共青团商河县委副书记1名:
要求28岁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以上工龄。
以上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龄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和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20名副局级干部职位的不报到具体职位;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需报到具体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先在本乡镇(街道)、本单位自愿报名,主管部门党组织进行审核,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低于10:1时,相应核减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资格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可进行改报。
报名材料:《商河县公开选拔副局级干部报名表》1份,《商河县公开选拔副局级干部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并报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3、业绩评价。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公选职位选拔数量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业绩评价范围人员。进入业绩评价范围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按照《2013年商河县公开选拔副局级干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得分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示3天。
按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20名副局级干部职位按选拔数量1:3的比例、团县委副书记职位按选拔数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范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