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5名(2)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5月24日(周五)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 笔试
1. 笔试日期:2013年5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语文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5月28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