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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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 5月16日(星期四)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根据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计划,近期将补充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苏州市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师范本科语文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 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教师户籍不限(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 5月16日(星期四)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凡参加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笔试(语文学科)的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未参加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笔试人员的报名程序如下: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并留存一份。
3.图像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信息采集处”,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拍照)。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szxcedu.gov.cn)、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ldbz.gov.cn)(下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