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南京市青少年宫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青少年宫:025-57710552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025-83630966
五、招聘监督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纪委监察室:025-83630957
本次招聘由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青少年宫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