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025-84822286-2026
2、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025-58498207
3、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025-87134586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民政局:025-83635673、83635675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民政局监察室:025-8363566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二:《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民政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