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二)考试
1、A1至A7岗位:
A1至A7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素质考核形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报考A1至A7岗位人员须参加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资格复审与专业素质考核。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前由公招领导小组对进入考核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专业素质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分别采取笔试、调研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的适应能力等。专业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素质考核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B1至B11岗位:
B1至B11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写作)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公招领导小组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A1至A7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B1至B11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