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招聘幼儿教师公告(第二批)(2)
2、面试(总分100分)。
(1)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7:30
(2)地点:天宁区教研室(翠虹路1号)
(3)内容:案例分析考核。(考试形式为口头答辩,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用90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区教育文体局0519—86909589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6909297
七、本简章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天宁区监察局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