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招聘幼儿教师公告(2)
(2)专业技能考核(100分)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弹、唱、跳、画及答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与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的人员名单一同上网公布。
3.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6月7日前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qqedu.net)。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体检费自理。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考务费90元/人。
(二)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7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察局0519—8986308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9863282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9863207
区文教局报名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七、本简章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并及时公告。
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