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新北区三井街道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简公告(2)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审查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规定完成考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考核(根据指定内容上课或说课,占总成绩的40%);基本技能考核(弹、唱、跳、画及答辩等,占总成绩的3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对其进行政审。
(七)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幼儿园教师,享受街道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纪委监督电话:89605512
招聘咨询电话:89605636 89605637
本公告由三井街道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三井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