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无锡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2)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合成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
(2)不参加笔试的,按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4、体检和考察: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列入我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校举报监督电话: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纪委、监察室0510-85551133。
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2013年5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