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合肥市网宣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合成确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委宣传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核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待遇:用人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三)所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63537523(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0551-63536115(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 督:0551-63537508(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0551-63536506(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 务:0551-6261 5147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www.hfpta.com)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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