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招聘公告(2)
三、考核组织
考核方式分为面试和教学试讲两个环节,面试及教学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对所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和具备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试讲环节的人员。
教学试讲主要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适应度,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试讲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教学试讲均采用百分制,最终按面试成绩(占60%)和教学试讲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到学院人事网站上查询。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每期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本期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财经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58081
联系人:胡老师、王老师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