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同一岗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布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试讲
笔试、面试按照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名单将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发布告示并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注明试讲的岗位,还需进行试讲。应聘需试讲岗位的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的要求将告知考生),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成绩计算。进行试讲考试的,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其余人员成绩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学校网站查询笔试、试讲考核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在各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6072
联系人:汤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6073
联系人: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