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招聘公告(2)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工作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周一)—28日(周二) 9:00-17: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民政府北楼428室(市内乘141、23、27路公交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免收报名费。
(2)报考须填写《包河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3年公开招聘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2013年5月30(周四)9:00-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前来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人员的委托书。逾时未能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中会计、统计基础知识占60%,写作占40%,总成绩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第18名多人成绩相同,则该分值人员一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能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因体检、政审或举报查实,取消录聘资格造成空缺的,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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