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合肥市含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报到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三年内不得调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55-49580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5-4311111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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