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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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9名高层次人才从事教学工作。为保障引进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
单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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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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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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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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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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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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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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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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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技术
岗位
(专业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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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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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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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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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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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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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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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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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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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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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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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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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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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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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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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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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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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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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引进岗位计划”。
“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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