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蚌埠市禹会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2)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男女单独计分)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加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可予以加分(实行累计加分,退役士兵以单项最高分加分),具体为:
一是持有汽车驾驶证,加2分;
二是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加3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三是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多次立功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四是在西藏、新疆、青海省的玉树、果洛地区和西沙、南沙群岛等特别艰苦的边远地区服满现役的加3分。
加分情况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
5、成绩合成
最后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加权后为最后总成绩。
(四)体检
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和禹会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并由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