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镇江句容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其中代码为11-19岗位的入围人选,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安排至招聘学校。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由句容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句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句容市人社局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录用公示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拟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单方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句容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731053287310533,监督电话:0511—87310530;句容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7278260,监督电话:0511—87270366;句容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11-87222334。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