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
(二)面试: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岗位代码为01、08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岗位代码为02、03、04、05、06、07、12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三)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适岗评价,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岗位代码为01、08面试、试讲成绩各占5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适岗评价成绩占40%计入个人总分;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为60分。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政审考核,并根据政审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6
联系人:潘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