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港闸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末位同分者录取面试得分高者,若面试得分也相同,则增加面试,录取所加面试得分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港闸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由港闸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港闸区卫生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港闸区卫生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同分者录取面试得分高者,若面试得分也相同,则增加面试,录取所加面试得分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人员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且具备拟任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6.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连续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750(港闸区纪委)。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609798
港闸区卫生局:85609807
附件:
1、2013年南通市港闸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卫生局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