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兴化市招聘教师1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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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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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兴化市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 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兴化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 招聘对象
(1)具有兴化市户籍(或生源,指高校入学时为兴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不含我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下同)。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兴化市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幼儿园B类岗位者须为在注册幼儿园任教的兴化市户籍(或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生源)限制。
3. 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3年6月21日至1995年6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B类岗位的年龄不限。
(3)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②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段学科,报考“学前教育”学科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③取得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
④取得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
(4)具有招聘学段学科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兴化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
3.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兴化市户籍(生源)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认定机构网上公示打印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幼儿园B类的考生还须提供任教工作经历证明等。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