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59名工作人员公告(2)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各招考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其中,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和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办事处报名地点设在西藏迎宾馆(拉萨市宇拓路)。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和地(市)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职教师须提供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招考单位要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告知报考人员及时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个别职位招考人数较多,而报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3:1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6月21日到本人所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5、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
2、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10:0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3:30-6:00 申论
3、本次笔试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总分(两门成绩之和),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特殊岗位、特殊专业除外)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分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由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被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认真考察。
(五)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空缺职位递补
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区考录领导小组从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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