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59名工作人员公告(3)
(七)公示和资格复审
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7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和自治区监察厅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录用;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和调动手续。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招考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手续。已担任领导职务和享受非领导职务待遇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手续,之前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备案。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招考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
联系电话:0891-6821125(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6845883(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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