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溧阳市规划系统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
(五)体检、政审考察
组织签约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实行递补。
(六)聘用。考生凭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聘用二年内原则上不办理市外调动。2013年6月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不予聘用。未按期报到的考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实行递补。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不再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2、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负责解释。
网址:www.lyhrss.gov.cn
联系电话:0519-87269151,手机:18915876688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 阳 市 规 划 局
二0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