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到市城乡建设局(新浦区南极北路56号市城乡建设局南楼407室)进行资格复核。
2、考试考核
招聘组织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人员递补。
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举报投诉电话
招聘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电话:0518-85805562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城乡建设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