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特检院江阴分院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涉及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英语、计算机应用、判断推理等。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三)笔试地点:笔试分别在南京、徐州和苏州三地设置考点,考生在报名时就近选择考点。考生应于7月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凭确认单到笔试所在地质监局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熟悉考场,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下午14:00―16:00。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上公布。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并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博士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的职位,必须参加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硕士研究生及以下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面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如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对试用期有规定的,按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025-86641039(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5012034。
附件: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